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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科办发〔2023〕33号《西安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03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西安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西科办发〔2023〕33

 

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西安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23331

 

 

 

 

西安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

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活力,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在校大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着力激发教育教学工作活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中省关于创新创业学院及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的相关要求,以我校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为契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围绕创新创业教学研究和教育实践工作目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立激励和纠偏机制,提高创新创业教学能力,打造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示范区,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助力我校人才培养工作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1.构建校院两级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西安科技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强跨部门联动,优化工作流程,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合力。做好全校顶层设计,重心下移,权力下放,责任下沉,充分调动学院(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主动性,具体负责学院(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与开展。

2.加强创新创业课程教研室建设。实施创新创业课程教研室教师聘任动态调整机制,将学术水平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经验作为遴选的首要条件,增加创新创业课程教研室教师聘任数量,保证所有本科专业至少有一名专业课教师入库。配足配齐创新创业课程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秘书等职位,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创新创业课程教研室每学期至少举行2次教研室活动,通过教学法研讨、主题探究、反思互动、总结交流,充分发挥创新创业课程教研室教学的主体作用。

3.打造校外创新创业导师精英团队。依托校企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组建涵盖相关领域学者、知名企业家、创新创业教育专家、风险投资人、杰出校友等校外双创导师专业团队,校外双创导师数量与在校学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2000,有本科生的学院(部)至少应聘请一位校外双创导师。积极探索驻校企业家制度,力争驻校企业家不少于3名,让企业家成为市场、企业和学校之间的联络员,真正地打通产学研通道,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4.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专业教育。按照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背景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落实通识教育模块中创新创业类课程不低于3学分,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教育模块不低于5学分。在专业教育方面,创新创业课程教研室教师还应参加各专业教研室的活动,特别是在集体备课、教学法研讨的时候,应积极引导其他专业课教师在设计教学大纲、制订课程标准等环节,根植创新创业理念,摄入学科前沿知识,将创新创业教育元素融入专业教育。

5.加强创新创业类微专业建设。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我校专业特色与办学优势,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两年内开设创新创业类微专业不低于1个,切实做好微专业招生、课程安排、课程考试、成绩统计录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保证创新创业类微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

6.构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面向全国特别是陕西省域高校建设专创融合”“思创融合的在线开放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课程等创新创业类教育课程,每年度建设2门以上,且每门课程选课人数在500人次以上。购置一批具有时代性、前瞻性的公共选修网络课程,丰富创新创业类课程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7.丰富创新创业类教材、教学案例集等优质资源。面向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综合应用创新管理理论知识与方法、工具,学校以教材立项建设的方式,鼓励教师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以及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编写符合创新创业教学基本要求、具有地域特色和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教材、教学案例集,每年度建设2部以上,在优秀教材评审、本科教学案例库建设与认定中予以优先考虑,并予以专项资金支持。

8.开展创新创业教学改革与研究。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建设,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教学方法与教育评价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并申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每年度立项校级项目4项以上,确保每两年获批省级项目1项以上。学校在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必要时,学校可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类专项选题的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9.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水平。持续更新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全面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学水平、教研能力、指导能力和实践能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教师专题培训工作,确保我校教师每年度参加培训200人次以上,新进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培训全覆盖。

10.主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区域服务。面向陕西省内高校,联合开展创新创业课题研究、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培训等教学研究和建设工作,服务省内高校不少于1所。面向陕西省内高校兼职教师及相关专业导师的每年度培训100人次以上。落实已获批省级西安科技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培训基地工作任务,每年面向全省高校举办各类培训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培训参加学校不少于5所。

(三)加强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支撑能力

11.加强校内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为学生搭建集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创新技能训练、创新创业能力实训、创业项目孵化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实践实训平台,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能力培养。利用设备更新中长期贷款项目对我校创新能力训练中心(以工程训练中心、煤炭主体专业综合实验实训中心为主)进行升级改造,对我校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以煤炭科技楼三层创咖、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等功能区域为主)进行升级改造。各学院(部)应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优势特色,在统筹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类实验室升级改造机遇,主动搭建以服务本学院(部)各专业为主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同时要充分发挥已获批各级各类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科技园、产业园、创业园、创客空间等实践平台的作用,免费向在校学生开放,为学生创新创业开展专业化服务。

12.拓宽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覆盖面。持续推进我校与政府、社会、行业企业协同育人,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构建我校特色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以健全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指导师资队伍、强化创新创业实践环节等方面为抓手,强化已获批2个省级、7个校级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的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再立项一批校级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做到学院(部)全覆盖。

(四)大力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参与数量和获奖质量

13.开拓校院两级创新班运行新机制。出台校院两级创新班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创新班的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把创新班打造成学生敢闯、会创的新高地。在煤炭科技楼三层创客空间为创新班提供必要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条件,完善硬件配套设施,空间入驻实行揭榜挂帅制,成熟一个,进驻一个。积极探索多学科交叉、科教融合、产教协同育人模式的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新机制,试点创新班单独招生组班培养模式。

14.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运行。加大国、省、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力度,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创新训练、创业实践等课外科技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不低于200/年,为学生后续参加各级各类科技竞赛和互联网+”大赛等重要比赛提前布局、提前培育。构建课程引领、项目实践、大赛遴选、成果孵化的递进式创新创业训练培养体系。

15.提高学生参加竞赛积极性。修订《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对竞赛分类、竞赛组织、经费资助、激励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力争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颁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内竞赛项目名单》所列竞赛项目取得优异成绩,提升我校排名。为扩大学生参加竞赛覆盖面,保证一专业一赛事,针对部分学科(专业)没有对应竞赛项目可参加的实际情况,学校将资助学院举办校级竞赛,做到本科专业参加竞赛全覆盖。

16.全力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出台《西安科技大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加大参赛经费支持力度,对互联网+”大赛国家级奖项给予一定奖励。建立健全大赛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比赛联动机制,增强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将大赛获奖情况作为双万计划考核评估重要指标。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鼓励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就地或返乡创业。国赛金奖、银奖项目指导教师可依托相关成果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或直接立项为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指标由陕西省教育厅单列。

17.加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管理。出台《西安科技大学挑战杯大赛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展校级选拔赛,组织开展竞赛认知、项目培育和工作交流等活动,对在挑战杯相关竞赛中取得国家级荣誉的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对表现优异的项目进行培育支持,鼓励依托竞赛项目开展社会实践和企业调研,建立健全大赛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的联动育人机制。将挑战杯相关竞赛成果纳入到单位考核评优体系中,国家级获奖项目可依托相关成果直接推荐至团中央、团省委参与相关课题、实践育人项目以及各类评奖评优。

(五)以学生需求为导向,不断强化创新创业保障

18.完善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完善学籍管理办法,拓宽弹性学制适用范围,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落实好《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生通过参加竞赛、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得成绩,以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授权等成果,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或学分要求的,可申请获得相关课程成绩(学分),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全力支持学生创新创业选择。

19.提升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学生总结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凝练形成实物、论文、专利等成果。加强面向大学生的科技成果转化线上、线下培训,并纳入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探索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与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建立相关成果与行业产业对接长效机制,举办知识产权拍卖会、科技成果对接会等活动,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在有关行业企业推广应用。加强对历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中涌现的优秀项目进行后续跟踪,支持其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一批比赛优秀项目落地,凸显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效应。

20.助力创业孵化项目落地。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及项目扶持力度,主动对接政府机构、孵化器、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和各类企业,充分利用三下乡实践活动、返家乡个人项目、进优秀企业创新创业就业实习实践等形式,提升大学生创业孵化质量和扶持力度。每年度立项大学生创业孵化与扶持项目不少于6项,带动就业岗位不少于10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充分认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上下协力。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创新创业工作领导机制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全员参与。细化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加强跨部门联动,优化工作流程。有效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资源投入,提供有力保障学校设立创新创业工作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用于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项目和创新创业服务工作,并根据事业发展逐年增加投入。学校建设一定面积的工作用房作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空间,同时开放校内各类资源。各学院开放教学和科研实验室,配备创新创业专、兼职导师,建设各具特色的院级学生创新创业空间,全面满足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需要。

(三)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激发广大师生从事创新创业的热情和动力。强化制度建设,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西安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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