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西科办发〔2022〕87号
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经2022年11月10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环节中系统、全面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运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综合训练,也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劳动意识的重要环节。为使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课程目标
第二条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课程目标应包括:
(一)理工类专业学生要培养树立工程意识,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文管法艺类专业要通过综合训练,掌握知识理论,拓展创新思维,结合实际应用,使学生达到既定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学生要在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制约因素的条件下提高工程设计研究能力。
(二)培养学生制图、运算、设计、测试、实验、外文翻译、计算机应用等使用现当代工具的能力;具有文献检索、调研、综合分析、报告编写、沟通与交流能力。
(三)培养学生掌握工程设计及论文撰写的程序、方法和技术规范。
(四)培养学生获得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吃苦耐劳、勇于探索、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
(五)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应面向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面向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方向,内容与工程、社会实际相结合,要将“课程思政”理念贯穿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实践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第三章 选题原则与程序
第三条 选题原则
(一)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综合训练的内容,应结合科研和工程(社会)实际选题,选择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科技开发以及与本学科发展等紧密结合的实际题目。
(二)选题应力求有利于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三)选题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或研究内容,难度和工作量要适中,使学生通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时又给优秀学生留有发挥和创新的余地。
(四)学术型本科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当前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理工类专业选题要符合工程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结合教师科研选题要在50%以上;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应大于70%。
(五)应用型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结合教师科研要在25%以上;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应大于70%。
(六)文管法艺类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能够反映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及热点问题,有一定的创新性。
(七)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题目类型应多样化,保证一人一题,不允许历届学生做相同题目或只改变题目名称的课题。由几个学生共同参加的科研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保证每个学生有不同的专题方向。不允许两名或两名以上学生做同样的或只改变个别参数的课题。
(八)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联合申报选题,以跨学科教师团队联合指导或跨专业学生团队协作完成一个科研技术课题,但每个学生需形成独自毕业设计(论文)。
第四条 选题程序和要求
(一)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经所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审定,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批准后方可列入选题计划。对不符合要求的选题,学院应要求指导教师修改或重新拟定题目。
(二)指导教师应根据选定题目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提出工作任务、基本要求和完成时间。
(三)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所选题目进行必要的文献检索、现场调研(毕业实习、实地考察)与资料收集,在此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进入正式的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四)题目选定后不得随意改变。如确因不可预知因素需要更换题目时,必须办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变更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改题。
第四章 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
第五条 指导教师资格
(一)指导教师须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素养,做到为人师表。
(二)指导教师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功、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具有科研、工程工作背景,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中级职称的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高级职称的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不超过12人。
(四)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校外指导教师应使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
第六条 指导教师职责
(一)明确毕业设计(论文)课程目标及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向学生讲解相关内容,能够将工程(社会)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紧密联系,并对实施状况和实际效果进行跟踪分析。
(二)保证足够时间与学生交流,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答疑,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随时关注学生学习效果,有效调整指导方式方法,做到以学生的学习产出为课程目标。
(三)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前,按课程目标检查学生的工作完成情况,审查学生答辩资格,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四)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等做出评价。
(五)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第五章 学生责任与要求
第七条 学生参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认定
(一)第七学期末(五年制学生第九学期末)累计总学分与毕业规定总学分相差达到16学分以上(含16学分)者(需参加第八学期补考考试的课程学分不计入在内),一律不得随班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二)课程设计、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等各类实践教学环节中有未取得学分者当年不得做毕业设计(论文)。
(三)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不能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按有关规定可要求延长学习期限,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留校学习。学生留校期间,对所有不及格课程进行重修合格后可随下一级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第八条 对学生要求
(一)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充分发挥个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围绕课程目标,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二)学会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理论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工程设计的程序、方法与技术规范,提高工程设计计算、图纸绘制、技术文件编写的能力;掌握实验、测试、数据处理等科学研究与应用的基本方法和应用各种工具的能力,根据课程目标达到毕业要求相关标准。
(三)严格遵守纪律,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1/4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以“不及格”记。
(四)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自觉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五)对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转让。
(六)严禁抄袭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学校依照《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似度检测实施办法》《西安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西安科技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第六章 组织与管理
第九条 组织机构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教务处是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指导。各学院主要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过程管理及持续改进工作。
各学院是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体,应成立由院长(主任)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担任组长,由5~7人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大纲、管理文件、质量标准的审定,协助领导小组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审定和质量检查工作,同时也是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学术问题的裁决机构。
第十条 各机构职责
(一)教务处的职责
1.制定基于“产出导向”OBE理念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用管理文件;
2.推行阶段性目标管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审查、中期检查和答辩检查;
3.推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和维护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4.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必要的教学条件;
5.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相似度检测、抽检、评优等工作。
(二)学院职责
1.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在“产出导向”OBE理念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的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编写教学大纲和指导书,制定本单位有关文件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评分标准;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并培训指导教师根据课程目标指导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
4.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相关要求,组织选题审定和开题报告审定;组织评阅、答辩、成绩评定、上报、总结及初步评优遴选等工作;
5.组织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配合学校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检查、检测、抽检等工作;
6.负责本单位归档、保存与保管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应保存四年,有条件的可永久保存;
7.按照西安科技大学课程质量评价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课程质量评价报告。
第七章 检查与验收
第十一条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包括:开题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一)开题检查
开题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1~2周进行。主要检查:课程任务是否明确,选题是否符合要求,学生是否掌握调研和资料收集等能力,是否了解研究(设计)目的,研究方法(设计思路)和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等。开题报告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正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阶段。
(二)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6~8周进行,主要检查:进度和阶段性成果的质量;学生纪律、出勤情况及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等。
(三)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在设计草图或论文草稿完成后进行,主要检查: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工作;现场抽查试验演示操作、试验结果、计算机程序运行结果是否合格;学生的设计图纸是否合格,实验数据是否完备可靠等。
第八章 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十二条 评阅
评阅应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进行,评价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是否符合课程目标及毕业要求的达成。指导教师对学生整个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成果的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并写出书面评阅意见;评阅教师评阅完成后,应写出评阅意见,特别是应指出存在问题,并及时向学生反馈。
第十三条 答辩
(一)答辩前,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不具备答辩条件的不准答辩。
(二)答辩小组应由4名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秘书1名。鼓励各专业邀请企业/行业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三)对尚未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课程目标要求,或第一次答辩尚未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可延期答辩或修改后进行二次答辩。若二次答辩还未通过者,须随下一届毕业生答辩。
(四)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拔答辩。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拔答辩,采取学生个人申请,指导教师推荐,各学院审查并统一组织的办法进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在选拔答辩中产生。
第十四条 成绩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是由过程评分(包括开题检查、中期检查等环节)、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答辩成绩四部分组成,其比例原则上为2:2:3:3。各部分评分依据主要是毕业设计(论文)课程目标达成度。对于课程目标未达成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学院应及时责成学生修改、完善。
(二)学校鼓励多元化考核,各学院可根据各专业特点及学院实际情况增加过程性考核内容或对成绩比例进行适当调整,但须在答辩前向教务处备案。
(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为五级制。
第九章 课程质量评价
第十五条 按照《西安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保证课程目标达成,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一)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课程自评,形成课程评价自评报告。
(二)学院对指导教师的自评结果进行核查,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课程质量评价报告。
(三)学校根据《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承担课程质量评价的监督责任,完成对课程质量的监督、审核评价。
第十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西科办发〔2016〕78号)同时废止。
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
教师所属学院: 教师姓名: 教师职称/学历:
拟定题目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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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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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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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类别 |
¨毕业设计 ¨毕业论文 |
课题性质 |
¨理论研究 ¨工程实践 ¨设计开发 ¨社会调查 |
完成课题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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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结合教师科研项目 |
¨是 ¨否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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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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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评价 |
¨较难 ¨适中 ¨一般 |
工作量评价 |
¨较重 ¨适中 ¨ 一般 |
综合训练程度评价 |
¨全面 ¨适中 ¨一般 |
是否为创新性题目 |
¨是 ¨否 |
课题简介:(请对选题背景与意义、研究(设计)内容、要求、目标等写出说明,要求300-500字) |
创 新 性 题 目 |
主要创新点 |
|
预期价值 |
(隶属科研、发表、应用等) |
系(教研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多名学生完成一个综合选题的可填写一张表格,需在简介中说明每名学生的主要工作,每位学生的题目依据参与工作内容添加副标题,避免毕业设计(论文)内容重复,不能通过文字重复率检测。
2.每个研究方向最多8个汉字,最多写两个,以中英文分号分隔,总数不超过17个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