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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西安科技大学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发布日期:2023-06-25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西安科技大学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实习工作有序进行,学校和实习学生在安全责任方面达成以下共识,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1.学生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西安科技大学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实习队安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遵守实习当地的风俗习惯,文明礼貌、诚实守信,不做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

3.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安全生产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工种和设备,更不得擅自动用与实习教学无关的设备、仪器和车辆等。

4.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到水库、河、江、湖、海等地游泳、戏水;不带火源进入林地,更不能放火烧荒;不吸烟(更不能在床上吸烟),不到网吧、歌厅等场所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5.严禁搭乘非营运车辆或手续不全、没有安全保证的营运车辆。

6.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擅自离开实习队,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去,不集体组织外出参观、游览。

7.实习学生要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发生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不得拖延;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或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8.实习期间,如有学生违反实习纪律,经教育不改者,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其实习,成绩以零分记,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9.本次实习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实习学生应全面执行以上条款,凡学生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概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本次实习安全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检查、落实,由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执行。安全责任书需经学生本人签字认可,保留备查。

 

学生确认(以下信息需由本人手写,不得代签)

   院:

专业班级:

   号:

   名:

   期:              

(本安全责任书于实习动员时签订并上交保存,实习结束后统一装订在实习报告最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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