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西科办发〔2022〕82号
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本科实习教学
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西安科技大学本科实习教学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经2022年11月10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西安科技大学本科实习教学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实习教学基地是实现本科实践教学课程目标、支撑毕业要求相关标准的重要条件,是为本科生提供真实的工程、社会实践的重要平台。为加强我校本科生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实习教学基地服务实习教学的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本科实习教学基地的界定和要求
第二条 本科实习教学基地是指学校利用校内外各类教学资源和社会力量,为满足学生实习教学需求,丰富学生实习教学内容,建立的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且相对稳定的本科生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场所,包括: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共建的科研实践、实习实训基地、实验教学中心、工程实践基地等。
第三条 本科实习教学基地可充分利用校内教学资源和校外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先进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经营管理模式,丰富学生实习教学的内容,促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加强学校和社会的联系,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联合办学等方式进行建设。实习教学基地的建立是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的双边活动,要坚持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校企合作建立实习教学基地是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联系的纽带,是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阵地。实习教学基地应由基地所在单位和学校共同建设,日常管理工作由基地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章 本科实习教学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 本科实习教学基地应具备适合开展实习教学的科研、生产项目及满足实习教学的生产经营规模;具有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科研能力、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等,具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第五条 本科实习教学基地所在单位应重视科学技术革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视教育;能为学生实习提供必需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四章 本科实习教学基地的建立与管理
第六条 各学院(部)根据各专业实习教学的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各学院(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实地考察,形成初步意见。初步意见形成后,各学院(部)代表学校与基地所属单位达成“实习教学基地合作协议书”草案,经校法律顾问审核后上报学校审批。“实习教学基地合作协议书”经学校审批通过后,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或代表与基地所属单位签定正式的实习教学基地合作协议书,并在实习教学基地所属单位悬挂学校教学基地铭牌。在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过程中,具体事宜由相关学院(部)负责。
第七条 各类本科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经费应由校企(科研院所)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商议,明确各方建设项目后在合作协议书中进行明确说明。
第八条 校内及院(部)级本科实习教学基地的建立与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章 本科实习教学基地的主要职责
第九条 本科实习教学基地必须由专人负责接待学生的实习及后勤保障工作,以保证实习教学基地功能的正常发挥。实习教学基地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生实习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二)负责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内部各生产、管理部门的联络工作;
(三)根据学校要求,负责学生实习任务的落实工作;
(四)负责兼职实习指导教师的推荐选聘工作;
(五)协助实习带队教师做好学生纪律、安全等教育工作;
(六)负责教师及学生的住宿及就餐安排工作;
(七)负责流行病的预防和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章 评价与考核
第十条 学校制定面向学生学习效果产出为导向的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评估指标。各学院(部)每年末向教务处提交本科实习教学基地总体运行报告,说明各基地教学运行状况,并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各教学基地进行自评。学校根据自评和检查情况对教学基地的进行评价,对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给予表彰,对不合格的实习基地,要求限期整改或撤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西安科技大学本科实习教学基地建设及使用管理办法》(教务发〔2016〕79号)同时废止。
附件:西安科技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及等级标准
附件:
西安科技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及等级标准
学院: 基地名称:
评估方面 |
评估因素 |
评估 项目 |
分值 |
评估等级 |
评估结果 |
评估 方式 |
A |
B |
C |
A |
B |
C |
自评分值 |
基地建立与管理 20 |
基地的建立 10 |
1、建立时间 |
4 |
基地建立并开展实习工作四年以上 |
基地建立并开展工作二至三年 |
达不到B级要求 |
4 |
2.5 |
1.5 |
|
查阅协议书与有关实习安排资料 |
2、稳定性 |
6 |
有基地建立使用协议并挂牌 |
有基地建立使用协议或挂牌 |
无协议,没挂牌 |
6 |
4 |
0 |
|
建设与管理 10 |
3、建设规划 |
4 |
1、有实习基地建设计划,并付诸实施 2、有建设经费投入 |
1项不符合A级要求 |
2项达不到A级要求 |
4 |
2.5 |
1.5 |
|
查阅有关材料 |
4、管理 |
6 |
1、有基地管理机构、专(兼)职管理人员 2、有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
1项不符合A级要求 |
2项达不到A级要求 |
6 |
3 |
1 |
|
实习基地条件 46 |
场地与教学设施 10 |
5、实习场地 |
4 |
实习工作场地满足实习教学要求,一次能安排所有实习学生 |
实习工作场地基本满足实习教学要求 |
达不到B级要求 |
4 |
2.5 |
1.5 |
|
查阅有关材料,实地考察 |
6、仪器、设备 |
6 |
仪器设备配套齐全,应用状况良好,要求的仪器设备数大于总数的95%,满足实习教学需要 |
仪器设备配套基本齐全,应用状况良好,要求的仪器设备数大于总数的80%,基本满足实习教学需要 |
达不到B级要求 |
6 |
4 |
2 |
|
师资条件 8 |
7、指导教师 和教辅人员 |
8 |
1、指导教师和教辅人员满足实习教学需要 2、长期聘任实习基地所在单位中具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中级职称以上的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
1、指导教师和教辅人员满足实习教学需要 2、聘任实习基地所在单位中具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
1项达不到B级 |
8 |
5 |
3 |
|
查阅协议书与有关实习安排资料 |
食宿条件 12 |
8、饮食 |
6 |
有固定的饮食地点,卫生状况良好,适应学生的消费水平 |
有固定的饮食地点,卫生状况良好,基本适应学生的消费水平 |
能解决学生饮食问题,但无固定的饮食地点 |
6 |
4 |
2 |
|
查阅有关材料,实地考察 |
9、住宿 |
6 |
有固定集中的住宿地点,卫生状况良好 |
有固定集中的住宿地点,卫生状况一般 |
能解决学生住宿问题,但无集中的住宿地点 |
6 |
4 |
2 |
|
评估方面 |
评估因素 |
评估 项目 |
分值 |
评估等级 |
评估结果 |
评估 方式 |
A |
B |
C |
A |
B |
C |
自评分值 |
实习 基地 条件 |
环境与安全 16 |
10、环境状况 |
8 |
实习场地及周围环境状况良好,无危害人体的有害因素存在 |
实习场地及周围环境状况一般 |
实习场地及周围环境状况恶劣 |
8 |
6 |
2 |
|
查阅有关材料,实地考察 |
11、安全状况 |
8 |
重视安全工作,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与安全管理规定,基地使用以来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 |
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与管理规定,基地使用以来未发生过较大的安全事故 |
基地使用以来发生过较大的安全事故 |
8 |
4 |
2 |
|
实习基地 教学工作与效益 34 |
教学文件 12 |
12、实习大纲与实习指导书 |
6 |
1、有规范的实习教学大纲和明确的教学目的、内容 2、有教学要求明确的实习指导书 |
1项未达到A级要求 |
2项均达不到A级要求 |
6 |
4 |
1 |
|
查阅教学文件,实地抽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
13、实习计划 |
6 |
1、有与实习基地实际情况相配套的实习计划 2、实习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
有与实习基地实际情况相配套的实习计划但执行情况一般 |
无实习计划 |
6 |
4 |
0 |
|
实习教学工作 8 |
14、实习安排 |
4 |
能合理安排学生实习,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条件,保证实习质量 |
能安排学生实习,为学生提供较好的实习条件,基本能保证实习质量 |
达不到B级 |
4 |
3 |
1 |
|
查阅有关材料,问卷调查 |
15、与生产、科研相结合 |
4 |
1、有科研与技术生产活动 2、有开展因材施教、开发性潜能的实习项目,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
教学能与生产、科研相结合 |
达不到B级 |
4 |
3 |
1 |
|
教学效果 8 |
16、教学效果 |
8 |
学生整体实习效果良好,达到专业教学要求 |
学生整体实习效果一般 |
学生整体实习效果较差 |
8 |
5 |
2 |
|
科研与开发 6 |
17、科研功能 |
3 |
实习基地具有科研功能,师生能利用基地资源进行科学、技术的研究工作,且已有2项以上科研成果 |
实习基地具有科研功能,师生能利用基地资源进行科学、技术的研究工作,且已有1项科研成果或在研科研项目 |
实习基地无科研功能 |
3 |
2 |
0 |
|
查阅有关材料,实地调查 |
18、技术开发功能 |
3 |
实习基地具有技术开发与应用功能,师生利用基地资源已取得1项以上技术专利或获得相应技术应用的经济效益 |
实习基地具有技术开发与应用功能,师生利用基地资源已进行1项以上技术开发或应用项目 |
实习基地无技术开发与应用功能 |
3 |
2 |
0 |
|
实习基地特色 |
国家级获奖(专利)的为20分,省部级获奖的为10分,地市(院校)级获奖的为5分。 |
特色分 |
|
查阅有关材料 |
自评结果 |
【综合评分:优秀≥85分;85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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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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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学院(部)主管领导: 填报日期:
西安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