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和聘任科级干部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各单位、各部门:
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科级岗位设置和科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级岗位及职数
全校136个科级干部岗位和18个部分单位自设科级岗位(见附件一),均为本次公开选拔和聘任岗位。
二、现职科级干部的重新聘任
凡不涉及提拔的现任科级干部,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满意度测评和会议决定等程序,采取调整任用的办法进行。但个人必须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公开选拔和聘任科级干部报名表》(现职科级干部报岗专用表)交党委组织部,并在本单位进行述职测评。
三、新提任科级干部的聘任
1.基本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改革创新意识,具有强烈的“励志图存,自强不息”精神,能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能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利。
(三)按照高等教育规律办事,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知识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能把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工作,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务实肯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四)具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能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尤其能够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能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师生员工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任职资格
凡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必须经过报名与资格审查、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竞聘答辩、组织考察等程序,并具备科级干部基本条件和以下任职资格。
(一)在年度考核中,近三年连续确定为合格(称职)以上。
(二)新任副科级干部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大专学历的必须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本科学历的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的必须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新任正科级干部应当具有2年以上副科级任职经历。对于获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干部,在满足其他条件下,可直接提任正科级职务。
(四)新提拔的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办等处(室)科级岗位及教学单位的教学秘书、科研秘书、系(教研室)主任等专业型科级干部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六)身体健康。
四、聘任程序
(一)动员部署。公布科级职位、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
(四)竞聘答辩;
(五)确定初步拟任方案;
(六)组织考察;
(七)分党委(党总支)确定拟任方案;
(八)任前公示;
(九)上报材料;
(十)学校讨论决定;
(十一)任命与聘任。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2月3日—12月7日(截止12月7日17:00)到党委组织部报名。报名表请到组织部网页(最新通知栏)下载。
凡报两个部门(单位)及以上者,报岗表须交一式四份,其余一式二份,联系电话:85583679。
六、其它
科级干部测评表(样表)、科级干部推荐票(样票)、考察预告(模板)、任职公示(模板)等文件可在组织部网页(最新通知栏)下载。
附件:
1.西安科技大学公开选拔和聘任科级干部报名表
2.西安科技大学公开选拔和聘任科级干部报名表(现职
科级干部报岗专用表)
中共西安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