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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科办发〔2023〕27号《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

发布日期:2023-07-03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西安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西科办发〔2023〕27

 

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3331


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系统、全面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运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综合训练,也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劳动意识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全面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一、教学目标

(一)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标能有效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

(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标应有: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与方法,分析和解决工程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树立工程意识;加强学生创新能力训练,培养学生获取新知识能力培养。

二、教学准备

(一)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具有中级职称的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不超过12人。

(三)学生在第七学期末(五年制学生第九学期末)累计总学分与毕业规定总学分相差达到18学分以上(含18学分)者(需参加第八学期补考考试的课程学分不计入在内),一律不得随班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四)学生课程设计、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等各类实践教学环节中有未取得学分者当年不得做毕业设计(论文)。

三、教学过程

(一)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经所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审定,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批准后方可列入选题计划。

(二)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保证一人一题,可跨专业、跨学院申报选题。题目一经选定,中途不得随意改变。

(三)开题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1~2周进行。检查:选题、调研和资料收集、研究(设计)目的等。

(四)中期检查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8~9周进行,检查:进度和阶段性成果的质量;学生纪律、出勤、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等

(五)结题验收在设计草图或论文草稿完成后进行,检查:是否按毕业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工作等。

(六)指导教师每周至少指导学生1次,并做好指导记录。

(七)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相似度检测合格后可申请答辩。毕业设计总文字复制比不高于30%;毕业论文总文字复制比不高于20%。

(八)校级论文抽检在答辩前进行,采取盲审方式,抽检比例不低于总数2%,抽检不通过不能答辩。

(九)学生考勤:凡抽查三次不到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一级处理;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1/4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以“不及格”记。

(十)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质量与水平进行评阅。

(十一)答辩:学院内各专业成立答辩小组,应由4名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设答辩小组组长1名,秘书1名,答辩成绩采取百分制。对评阅中发现有严重错误、尚未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基本要求,或第一次答辩尚未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可延期答辩或修改后进行二次答辩。若二次答辩还未通过者,须随下一届毕业生答辩。

(十二)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其比例原则上为3:3:4。各学院可根据各专业特点及学院实际情况增加过程性考核内容或对成绩比例进行适当调整,但须在答辩前向教务处备案。按照百分制评分后,需换算为五级制,换算标准为:优秀(90~100 分)、良好(80~89 分)、中等(70~79 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每个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呈正态分布,原则上建议优秀成绩率控制在15%左右,良好成绩率控制在35%左右,中等成绩率控制在35%左右,及格成绩率控制在15%左右,不及格成绩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教学及写作要求

(一)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应设计合理,理论分析与计算正确;实验数据准确可靠,有较强地动手能力、分析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对研究的问题有独到见解或有较深刻的分析;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

(二)文管法艺类毕业设计(论文)应论点鲜明、有创见;论据确凿,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表现出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文章材料详实可靠。

(三)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综合训练的内容。题目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或研究内容,且应具有一定的综合性。

(四)各学院每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结合科研选题在25%以上;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应大于50%。

(五)指导教师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任务和目标要明确,内容要求具体,进度填写符合要求,所列主要参考文献具有可获取性、前沿性,与所选课题紧密相关。

(六)开题报告重点突出、结构完整、层次分明,具有可操作性,不少于2000字。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查合格后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撰写阶段。

(七)毕业设计(论文)的目录、题目、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等内容完整、规范。语句通顺,文字无误;标点符号、计量单位适用准确。

(八)毕业设计(论文)字数要符合要求:字数不少于1万字。参考文献应在15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篇。

(九)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及版本按《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执行。

五、教学文档存档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含电子文档)主要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记录及相关的图纸、软硬件成果、成绩单等,由学院保存至少五年。

六、目标达成评价

(一)指导教师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后,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标准进行达成评价。

(二)各专业制定详细标准,应涵盖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目标,能反映毕业设计(论文)课程目标达成情况。

(三)毕业设计(论文)评价制度和程序科学合理,评价标准执行严格,评价意见客观真实,针对性强。

(四)评价结果用于后续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改进。

 

 

 

  西安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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