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背景
为培养高素质的矿物加工专业人才,提高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兴趣和能力,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矿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校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协同合作联盟高校商议,第十一届全国高等学校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学生实践作品大赛将于2026年7月中下旬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大赛拟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作品、优秀组织奖若干。请各联盟高校按照本通知要求推荐作品参赛。
二、大赛组织
1、主办机构:教育部高等学校矿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校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协同合作联盟
2、承办单位:西安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3、作品评选:第十一届大赛作品评委由参加大赛的部分高校所在专业负责人组成
4、颁奖机构:教育部高等学校矿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按教育部文件教高厅函〔2014〕2号规定,由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挂靠单位中国矿业大学代章)
5、颁奖时间:第十一届全国高等学校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学生实践作品大赛期间
三、参赛对象
全国高等学校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本届指2022、2023、2024和2025级在校生);学生以个人或集体(集体作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3人)方式完成参赛作品。作品可以是学生独自完成,也可在教师指导下完成,作品完成人和指导教师名单向组委会提交后不得更改。
作品完成过程产生的经费由学生/指导教师自筹或由所在高校资助。
四、大赛奖励
大赛按作品类别进行评选,每类作品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其中各奖项占实践作品总数量的百分比为: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20%、三等奖不超过30%;由网评和会评相结合:网评排名后40%的直接淘汰;要求网评排名前30%的参赛作品主要完成人到大赛现场进行答辩。获奖作品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矿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由中国矿业大学代章),获奖学生由各参赛单位根据各校有关规定酌情给予奖励。
五、大赛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作品分四类,包括:物理模型类、电子作品类(含软件)、科技论文类、发明创造类(专利),参赛作品必须与矿物加工工程直接相关。
2、作品必须是参赛学生独立或组队完成,不得抄袭,以文字形式提交的作品在评奖之前评委会将进行查重,坚决杜绝任何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
3、科技论文类作品必须是学生第一作者已公开发表或撰写完成的科技论文或研究报告;发明创造类可以是学生第一申请人已申报的专利或已撰写完成的专利申报书;物理模型和电子作品(软件)应提交3~5分钟的演示视频、文字简介及仿真工程文件(仅电子作品类)。
4、各参赛高校应提前进行作品的校内选拔,选拔出优秀作品向组委会推荐。集体作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3人;每个参赛单位提交的作品每类不超过3件,同一类参赛成员或第一完成人提交的参赛作品不超过2件。
5、大赛不收任何参赛作品的费用。
六、提交时间和方式
1、以学校为单位提交作品,不接收个人名义报名,各参赛单位需提交汇总表,注明单位名称、作品名称、完成人、指导教师和参赛作品的类型。
2、作品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同时应提交作品简介和完成人相关信息,其中物理模型类作品发送3~5分钟视频和文字简介即可,无需邮寄实物作品。
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屈进州(18700406257)、张宁宁(18361225392)
Email:qujinzhou@xust.edu.cn,ningningzhang@xust.edu.cn
备注:若文件太大,可QQ(277896070)在线传送文件,或U盘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秦唐大道48号西安科技大学临潼校区骊山校园化学与化工学院,邮编:710600。
教育部高等学校矿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高校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协同合作联盟
2026年3月9日
附件:第一轮通知:第十一全国高等学校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学生实践作品大赛20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