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全体学生:
“化工学院校友奖学金”由西安科技大学化工学院第一届毕业生即原新材料工程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94级26名毕业生发起,化工学院校友(包括化工学院教师)捐资,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奖学金。
根据《“化工学院校友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西安科技大学化工学院所有本科专业在读大三学生(已在校就读两年)。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1.评选名额:根据《“化工学院校友奖学金”管理办法》,原则在每班中评选出1名学生进行奖励。
2.奖励办法:对获得“化工学院校友奖学金”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将名单在西安科技大学张榜公告、在西安科技大学网站上公布。奖金一次性发放1000元。
三、评选条件
“化工学院校友奖学金”申请者的基本条件是:家境贫困、自强不息、综合素质高。具体来讲,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家境贫困(通过学院的贫困生认定程序来认定),生活俭朴。
2、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立志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能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4、勤奋刻苦,自强不息,积极向上,无留降级、重修、补考现象。
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反校纪校规和违法犯罪行为。
6、学习成绩:
(1)学年智育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单科无补考
(2)前两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班前10名。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
本奖学金评选按照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张榜公示、(复议)、表彰颁奖、学院发文等程序进行。
1.学生本人下载“化工学院校友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于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上午11:00之前将交于辅导员办公室(李小红同学负责收集)。
2.辅导员受理学生申请材料,召开各班学生班会,听取班级推荐理由并以无记名方式选举产生候选人。
3.分团委汇总候选人材料,提请学院党政办公会议进行初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一周,以防止不正之风。
4.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的获奖学生名单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复审,正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5.学院发文,召开表彰大会(学院领导与捐资校友代表出席),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将获奖名单在西安科技大学张榜公告、在西安科技大学网站上公布。证书落款为西安科技大学化工学院并加盖学院分党委和行政公章。
6.奖学金获得者本人填写《“化工学院校友奖学金”获奖登记表》,由学工部签署意见后,存入获奖者的学籍档案。
西安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二0一三年十月十八日